各縣(區)民政局,柳東新區、陽和工業新區(北部生態新區)社會事務局:
為加強全市鄉鎮(街道)社工站(未保站)的規范化和標準化管理,全面提升社工站(未保站)管理水平和服務能力,推進“五社三站”融合發展,助力基層治理效能提升。根據《柳州市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和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柳民發〔2021〕26號)精神,市民政局定于近期開展鄉鎮(街道)社工站(未保站)星級評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定對象及條件
柳州市2022-2023年度正常運營的鄉鎮(街道)社工站(未保站),且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參評:
(一)有固定辦公場所,且懸掛有符合要求的社會工作服務站、志愿服務站、慈善服務站、未成年人保護站等標志牌;
(二)承接社工機構依法與駐站社工簽訂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
(三)服務對象主要為民政服務對象,包括但不限于低保對象、特困對象、高齡老人、留守老人、空巢老人、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留守兒童、殘疾人等。
二、評定組織
(一)市級評定專家組。市民政局成立市級評定專家組,組長由陳署祥副局長、寧理龍黨組成員擔任。組員由慈善社工科、兒童福利科、社會組織管理科及市社工協會相關人員組成。負責全市鄉鎮(街道)社工站(未保站)星級評定的指導、評定、監督管理等工作。
(二)縣級評定專家組。各縣區民政部門結合實際成立縣級評定專家組,負責所屬轄區社工站(未保站)星級評定的指導、推薦上報、監督管理等工作。
三、評定標準
依據《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建設管理服務規范》團體標準,從社工站(未保站)建設規范化、職業化、專業化等方面設置評定細則(附件2),該細則總分120分(基礎分110分+加分項10分)。綜合評定分值≥90分的可以參評五星級社工站(未保站);80分≤綜合評定分值<90分的可以參評四星級社工站(未保站);70分≤綜合評定分值<80分的可以參評三星級社工站(未保站)。推薦參加上一等級星級評定未能獲評的社工站(未保站)可以優先參加下一等級星級評定。
四、激勵措施
(一)經費獎勵。為獲得星級的社工站(未保站)進行現金獎勵及頒發證書,原則上評定五星級10個、四星級15個、三星級25個。五星級社工站(未保站)給予一次性獎勵2萬元、四星級社工站(未保站)給予一次性獎勵1.2萬元;三星級社工站(未保站)給予一次性獎勵0.8萬元。獎勵資金可用于鄉鎮(街道)社工站(未保站)及村級社工室的建設和服務工作的開展。
(二)動態評估。市民政局每年定期開展全市社工站(未保站)星級評估。對運營管理規范、服務開展有效、發揮作用明顯的,給予提升星級和支持適當經費。對運營管理不力、發揮作用不充分,或受到有關部門處罰、通報批評,或遭到服務對象投訴且造成較嚴重影響的,降低或取消星級等級,并將承接運營管理的社工機構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下一年度購買服務項目不予考慮。
五、評定程序
(一)自評申報(5月18日前完成)
各鄉鎮(街道)社工站(未保站)對照評定細則,進行自查自評,整理申報材料(報送附件1、2、4各一式二份至縣級民政部門)。
(二)推薦上報(5月30日前完成)
各縣級評定專家組對轄區社工站(未保站)進行實地核查和資料審查,對照評定細則初評通過后,將符合條件的推薦上報至市民政局(報送附件4電子版及附件1、2、3掃描件)。
(三)資料審核(6月16日前完成)
市民政局相關科室對全市參評星級社工站(未保站)進行資格和資料審查,提交材料至市級評定專家組。
(四)實地考評(7月30日前完成)
市民政局評定專家組對全市參評星級社工站(未保站)進行實地核查和綜合評定,確定擬獲得星級社工站(未保站)名單。
(五)結果公示(8月15日前完成)
市民政局通過市民政局官網、公眾號,對擬獲得星級社工站(未保站)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縣(區)民政部門要高度重視鄉鎮(街道)社工站(未保站)星級評定工作,及時動員部署,將星級評定作為做好全國鄉鎮(街道)社工站評估的重要舉措,精心組織實施。各社工站(未保站)要對照評定內容和評定細則進行自查自評,切實通過星級評定推動各項工作落實落細。
(二)強化宣傳引導。各縣(區)民政部門要抓好社工站(未保站)星級評定宣傳引導工作,及時報道工作動態,注重發現和培養先進典型,積極總結推廣經驗。市民政局也將通過各種形式宣傳推介五星級社工站(未保站),充分發揮示范帶動效應。
(三)強化監督管理。各縣(區)民政部門要把星級評定納入承接社工機構考核評估工作,堅持事實就是、杜絕虛報瞞報,對評選申報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嚴肅批評制止,情形嚴重的,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柳州市民政局
2023年5月5日
各縣(區)民政局,柳東新區、陽和工業新區(北部生態新區)社會事務局:
為加強全市鄉鎮(街道)社工站(未保站)的規范化和標準化管理,全面提升社工站(未保站)管理水平和服務能力,推進“五社三站”融合發展,助力基層治理效能提升。根據《柳州市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和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柳民發〔2021〕26號)精神,市民政局定于近期開展鄉鎮(街道)社工站(未保站)星級評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定對象及條件
柳州市2022-2023年度正常運營的鄉鎮(街道)社工站(未保站),且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參評:
(一)有固定辦公場所,且懸掛有符合要求的社會工作服務站、志愿服務站、慈善服務站、未成年人保護站等標志牌;
(二)承接社工機構依法與駐站社工簽訂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
(三)服務對象主要為民政服務對象,包括但不限于低保對象、特困對象、高齡老人、留守老人、空巢老人、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留守兒童、殘疾人等。
二、評定組織
(一)市級評定專家組。市民政局成立市級評定專家組,組長由陳署祥副局長、寧理龍黨組成員擔任。組員由慈善社工科、兒童福利科、社會組織管理科及市社工協會相關人員組成。負責全市鄉鎮(街道)社工站(未保站)星級評定的指導、評定、監督管理等工作。
(二)縣級評定專家組。各縣區民政部門結合實際成立縣級評定專家組,負責所屬轄區社工站(未保站)星級評定的指導、推薦上報、監督管理等工作。
三、評定標準
依據《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建設管理服務規范》團體標準,從社工站(未保站)建設規范化、職業化、專業化等方面設置評定細則(附件2),該細則總分120分(基礎分110分+加分項10分)。綜合評定分值≥90分的可以參評五星級社工站(未保站);80分≤綜合評定分值<90分的可以參評四星級社工站(未保站);70分≤綜合評定分值<80分的可以參評三星級社工站(未保站)。推薦參加上一等級星級評定未能獲評的社工站(未保站)可以優先參加下一等級星級評定。
四、激勵措施
(一)經費獎勵。為獲得星級的社工站(未保站)進行現金獎勵及頒發證書,原則上評定五星級10個、四星級15個、三星級25個。五星級社工站(未保站)給予一次性獎勵2萬元、四星級社工站(未保站)給予一次性獎勵1.2萬元;三星級社工站(未保站)給予一次性獎勵0.8萬元。獎勵資金可用于鄉鎮(街道)社工站(未保站)及村級社工室的建設和服務工作的開展。
(二)動態評估。市民政局每年定期開展全市社工站(未保站)星級評估。對運營管理規范、服務開展有效、發揮作用明顯的,給予提升星級和支持適當經費。對運營管理不力、發揮作用不充分,或受到有關部門處罰、通報批評,或遭到服務對象投訴且造成較嚴重影響的,降低或取消星級等級,并將承接運營管理的社工機構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下一年度購買服務項目不予考慮。
五、評定程序
(一)自評申報(5月18日前完成)
各鄉鎮(街道)社工站(未保站)對照評定細則,進行自查自評,整理申報材料(報送附件1、2、4各一式二份至縣級民政部門)。
(二)推薦上報(5月30日前完成)
各縣級評定專家組對轄區社工站(未保站)進行實地核查和資料審查,對照評定細則初評通過后,將符合條件的推薦上報至市民政局(報送附件4電子版及附件1、2、3掃描件)。
(三)資料審核(6月16日前完成)
市民政局相關科室對全市參評星級社工站(未保站)進行資格和資料審查,提交材料至市級評定專家組。
(四)實地考評(7月30日前完成)
市民政局評定專家組對全市參評星級社工站(未保站)進行實地核查和綜合評定,確定擬獲得星級社工站(未保站)名單。
(五)結果公示(8月15日前完成)
市民政局通過市民政局官網、公眾號,對擬獲得星級社工站(未保站)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縣(區)民政部門要高度重視鄉鎮(街道)社工站(未保站)星級評定工作,及時動員部署,將星級評定作為做好全國鄉鎮(街道)社工站評估的重要舉措,精心組織實施。各社工站(未保站)要對照評定內容和評定細則進行自查自評,切實通過星級評定推動各項工作落實落細。
(二)強化宣傳引導。各縣(區)民政部門要抓好社工站(未保站)星級評定宣傳引導工作,及時報道工作動態,注重發現和培養先進典型,積極總結推廣經驗。市民政局也將通過各種形式宣傳推介五星級社工站(未保站),充分發揮示范帶動效應。
(三)強化監督管理。各縣(區)民政部門要把星級評定納入承接社工機構考核評估工作,堅持事實就是、杜絕虛報瞞報,對評選申報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嚴肅批評制止,情形嚴重的,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柳州市民政局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