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的決策部署,有序推進網絡平臺道路貨運發展,在組織開展無車承運試點基礎上,2019年9月,我部會同國家稅務總局以規范性文件印發《交通運輸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交運規〔2019〕12號,簡稱《辦法》)。
《辦法》對網絡貨運作為道路貨運經營者的法律定位、經營要求等作出明確規定,是網絡貨運企業開展道路貨運經營業務的依據。《辦法》的出臺,為網絡貨運發展創造了良好的制度環境,對保障網絡貨運健康規范發展,促進道路貨運轉型升級、物流降本增效發揮了重要作用。為保障政策延續性及行業可持續發展,按照規范性文件管理有關要求,我部會同國家稅務總局以規范性文件形式,延長《辦法》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的決策部署,有序推進網絡平臺道路貨運發展,在組織開展無車承運試點基礎上,2019年9月,我部會同國家稅務總局以規范性文件印發《交通運輸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交運規〔2019〕12號,簡稱《辦法》)。
《辦法》對網絡貨運作為道路貨運經營者的法律定位、經營要求等作出明確規定,是網絡貨運企業開展道路貨運經營業務的依據。《辦法》的出臺,為網絡貨運發展創造了良好的制度環境,對保障網絡貨運健康規范發展,促進道路貨運轉型升級、物流降本增效發揮了重要作用。為保障政策延續性及行業可持續發展,按照規范性文件管理有關要求,我部會同國家稅務總局以規范性文件形式,延長《辦法》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