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2008年8月,國務院印發(fā)《關于做好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工作的通知》,從2008年秋季學期開始,全部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生學雜費。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擔義務教育任務的民辦學校就讀的學生,按照當地公辦學校免除學雜費標準,享受補助。免除學雜費的標準,按照各省級人民政府制定的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一費制”中的雜費標準執(zhí)行,每位學生每年可免交190~350元不等的費用。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所需資金由省級人民政府統(tǒng)籌落實,省和省以下各級財政予以安排。為支持和引導各地做好免除學雜費工作,中央財政對已經整體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的省份,從免除之日起,按照免除學雜費資金的一定比例,安排獎勵資金。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繼續(xù)免費提供教科書,并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寄宿學生補助生活費。
問題3:什么是普通高校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入學資助項目?
解答:為規(guī)范普通高校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入學資助項目(以下簡稱入學資助項目)的管理和實施,確保資金使用安全高效,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潤雨計劃管理和實施暫行辦法》有關規(guī)定,從2012年秋季學期起,中央財政利用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設立了普通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資助項目,用于一次性補助高校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入校報到的交通費及入學后短期生活費。
答:2008年8月,國務院印發(fā)《關于做好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工作的通知》,從2008年秋季學期開始,全部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生學雜費。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擔義務教育任務的民辦學校就讀的學生,按照當地公辦學校免除學雜費標準,享受補助。免除學雜費的標準,按照各省級人民政府制定的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一費制”中的雜費標準執(zhí)行,每位學生每年可免交190~350元不等的費用。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所需資金由省級人民政府統(tǒng)籌落實,省和省以下各級財政予以安排。為支持和引導各地做好免除學雜費工作,中央財政對已經整體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的省份,從免除之日起,按照免除學雜費資金的一定比例,安排獎勵資金。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繼續(xù)免費提供教科書,并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寄宿學生補助生活費。
問題3:什么是普通高校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入學資助項目?
解答:為規(guī)范普通高校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入學資助項目(以下簡稱入學資助項目)的管理和實施,確保資金使用安全高效,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潤雨計劃管理和實施暫行辦法》有關規(guī)定,從2012年秋季學期起,中央財政利用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設立了普通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資助項目,用于一次性補助高校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入校報到的交通費及入學后短期生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