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鄧氏物流有限公司“9·4”一般高處墜落事故調查報告
2024年9月4日7時11分許,位于柳州市柳南區柳工大道6號欣鼎倉儲物流中心A2棟3-4號倉位,重慶鄧氏物流有限公司柳州分部發生一起高處墜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柳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明確生產安全調查處理權限的通知》(柳政發〔2013〕57號)、《柳州市柳南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明確生產安全一般事故調查處理權限的通知》(柳南政發〔2020〕5號)等有關規定,經柳南區人民政府批準,成立重慶鄧氏物流有限公司“9·4”一般高處墜落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事故調查組由柳南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黃立平同志任組長,區應急管理局、區商務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總工會、柳州市公安局柳南分局和河西街道辦事處等有關負責同志為成員,全面負責事故調查工作。同時邀請區紀委監委機關參與事故調查。
事故調查組堅持“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深入開展各項調查工作。通過調查取證和綜合分析,查明了事故經過、原因、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分析了事故暴露出的突出問題和教訓,提出了加強和改進工作的意見建議。
一、事故基本情況
(一)事故發生相關單位情況
重慶鄧氏物流有限公司,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鄧某某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0010777XXXXXXXX,住所:重慶市九龍坡區九龍工業園C區九龍園大道38號重慶徐工倉儲中心B區1-3號。經營范圍:許可項目:普通貨運(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一般項目:貨運代理(不含水路運輸服務);倉儲服務(不含危險品)。(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2024年7月30日,重慶鄧氏物流有限公司委托鄧某某二與柳州市欣鼎物流有限公司簽訂了《租賃合同》和《市場經營管理合同》,租賃場地位置:柳州市柳南區柳工大道6號欣鼎倉儲物流中心A2棟3-4號倉位,租賃場地面積294平方米,用于普通貨物倉儲。
??? (二)事故發生地點情況
事故發生現場位于柳州市柳南區柳工大道6號欣鼎倉儲物流中心A2棟3-4號重慶鄧氏物流有限公司柳州分部的倉位。現場停放著東風柳汽乘龍H7貨車(車牌號:桂C XXXXX)以及一輛叉車。經事故調查組成員現場測量,覃某某在貨車的貨堆頂部的高處墜落點距離地面3.5米。
(三)事故現場勘驗情況
事故發生點為柳州市柳工大道6號欣鼎物流園區內A2棟3-4號倉位(重慶鄧氏物流有限公司柳州分部),停放的大貨車車牌為:桂C XXXXX。(見圖1)

圖1
- 事故現場高處墜落點為大貨車貨堆上,墜落高度為3.5米。(見圖2)

圖2
二、事故發生經過和應急處置情況
(一)事故發生經過
2024年9月4日6時30分許,桂林市靈川縣鼎元物流有限責任公司司機羅某某駕駛東風柳汽乘龍H7貨車(車牌號:桂C XXXXX)由重慶運送貨物至柳州市柳南區柳工大道6號欣鼎倉儲物流中心A2棟3-4號的重慶鄧氏物流有限公司柳州分部。7時11分左右,重慶鄧氏物流有限公司柳州分部的裝卸工覃某某站在貨車貨堆頂部搬運貨物、叉車司機鄧某某三駕駛叉車在大貨車旁等候配合卸貨。裝卸工覃某某在貨車的貨堆頂部搬運貨物時,未戴安全帽、未系安全帶,因雙手提拉捆扎貨物的包裝帶忽然斷裂,導致身體失衡,從距地面3.5米高的貨堆頂部墜落,頭部受傷。
(二)事故應急處置情況
事故發生于2024年9月4日7時11分左右,貨車司機羅某某發現后立即撥打120請求救援。7時20分左右,120急救人員到現場后,將覃某某送至柳州市工人醫院總院救治。15時38分,因搶救無望,患者家屬簽字自動出院。2024年9月6日,來賓市興賓區南泗鄉衛生院出具了覃某某的《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
9月4日10點03分接到事故報告,市公安局柳南分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商務局、河西街道辦事處等相關部門迅速派人趕赴現場,開展現場勘驗、收集證據等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工作。現場救援處置得當,信息報送準確及時,善后處理工作有序有效。
三、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
姓?名 |
年齡 |
性別 |
傷害程度 |
工種 |
截至目前可統計到直接經濟損失 |
備注 |
|
覃某某 |
54歲 |
男 |
死亡 |
裝卸工 |
約104.7萬元 |
? |
四、事故發生的原因和性質
?????? (一)事故直接原因
覃某某安全意識淡薄,未采取任何安全防護措施,在距地面3.5米高的大貨車貨堆頂部搬運貨物,從高處墜落,導致頭部受傷死亡。
(二)事故間接原因
重慶鄧氏物流有限公司未按規定對重慶鄧氏物流有限公司柳州分部的從業人員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未教育和督促重慶鄧氏物流有限公司柳州分部的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未按規定落實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及時發現并消除裝卸工覃某某未佩戴任何安全防護用品進行高處作業的事故隱患。
(三)事故性質
經調查認定,重慶鄧氏物流有限公司“9·4”一般高處墜落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
五、事故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
重慶鄧氏物流有限公司? 未按規定對重慶鄧氏物流有限公司柳州分部的從業人員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未教育和督促重慶鄧氏物流有限公司柳州分部的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未按規定落實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及時發現并消除裝卸工覃某某未佩戴任何安全防護用品進行高處作業的事故隱患,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建議由柳州市柳南區應急管理局依法依規對其給予行政處罰。
鄧某某? 重慶鄧氏物流有限公司柳州分部主管(柳州卸貨辦事處負責人),未按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未能有效督促、檢查重慶鄧氏物流有限公司柳州分部的安全生產工作,未及時發現并消除裝卸工覃某某未佩戴安全防護用品進行高處作業的事故隱患,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建議由柳州市柳南區應急管理局依法依規對其給予行政處罰。
覃某某? 重慶鄧氏物流有限公司柳州分部從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未佩戴安全防護用品,在距地面3.5米高的大貨車貨堆頂部搬運貨物,從高處墜落,導致頭部受傷死亡,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鑒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故不再追究其責任。
六、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一)重慶鄧氏物流有限公司
要深刻反思和汲取事故教訓,嚴格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大對貨車裝卸貨現場安全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貨物裝卸作業等各類安全操作規程。要認真開展作業場所危險因素分析,采取技術和管理措施,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要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危險有害環境,提高現場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事故防范能力,杜絕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二)柳州市柳南區商務局
依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要求,要加強對轄區物流園區的安全檢查,指導園區內有關企業切實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警惕高處作業風險,組織開展好企業安全生產檢查工作,督促企業整改安全隱患,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三)柳州市柳南區交通運輸局
要嚴格履行監管職責,加強對物流園區內所管轄的運輸企業和貨運站場的管理,督促所管轄的運輸企業和貨運站場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要扎實開展隱患排查整治活動,不斷提高企業的安全生產水平和預防事故能力,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四)柳州市柳南區人民政府河西街道辦事處
要嚴格履行屬地責任,針對此次事故進行深刻反思,對委托代管的區域,摸清企業底數,組織開展隱患排查整治活動,對發現的問題要限期整改,生產經營單位拒不整改的,報送有關部門依法依規處理,切實消除安全隱患,防止此類事故再次發生。
?
?
重慶鄧氏物流有限公司“9·4”
一般高處墜落事故調查組
2024年12月25日
?


關于我們
法律聲明
網站地圖
網站幫助
意見建議
聯系我們
桂公網安備 45020402000030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