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5.27.行政處罰決定書(廣西乘祥石油有限公司柳州市瑞龍路加油加氣站)
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文書
行政處罰決定書
柳南應急罰〔2025〕 10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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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處罰單位:廣西乘祥石油有限公司柳州市瑞龍路加油加氣站 ??
單位地址:柳州市柳南區航西鵝路東側新柳邕農貿市場東北側
法定代表人:譚博夫??? 性別:男??? 年齡:30?
身份證號碼:450*****************
家庭地址:廣西**市**區**路*號之*
郵政編碼:545002?? 聯系電話:181*********
經查,廣西乘祥石油有限公司柳州市瑞龍路加油加氣站作為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其法定代表人存在未進行2023、2024年度安全再培訓的違法事實。
以上事實主要證據如下:
證據一:根據廣西乘祥石油有限公司柳州市瑞龍路加油加氣站的營業執照、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譚博夫的身份證復印件及執法人員對譚博夫的《詢問筆錄》,證明廣西乘祥石油有限公司柳州市瑞龍路加油加氣站經營情況,譚博夫是公司法定代表人。
證據二:根據廣西乘祥石油有限公司柳州市瑞龍路加油加氣站法定代表人譚博夫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電子打印件,現場檢查記錄(柳南應急檢記〔2025〕執法60號)、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柳南應急責改〔2025〕執法34號)以及對譚博夫的《詢問筆錄》,證明廣西乘祥石油有限公司柳州市瑞龍路加油加氣站法定代表人譚博夫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有效期為2022年6月29日至2025年6月28日,存在未進行2023、2024年度安全再培訓的違法事實。
以上行為違反了《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第九條第二款“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等生產經營單位法定代表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的規定,依據《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改正,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一)從業人員安全培訓的時間少于《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或者有關標準規定的”的規定,決定對廣西乘祥石油有限公司柳州市瑞龍路加油加氣站處人民幣陸仟元整(¥6000.00)罰款的行政處罰。
處以罰款的,罰款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繳至柳州市柳南區財政局非稅收入財政專戶,賬號:4500162****0590009888,到期不繳本機關有權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如果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依法在60日內向柳州市柳南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6個月內依法向柳州市柳北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本決定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者依照有關規定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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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南區應急管理局
??????????????????? ?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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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書一式兩份:一份由應急管理部門備案,一份交被處罰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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