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南區審計局2019年部門預算公開
2019年
柳南區審計局部門預算
目錄
第一部分審計局概況
一、 主要職責
二、 機構設置情況
三、 人員構成情況
第二部分 審計局2019年部門預算表
一、 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二、 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六、 部門收支總表
七、 部門收入總表
八、 部門支出總表
九、 國有資本經營支出預算表
第三部分審計局2019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審計局概況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審計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
(二)向區人民政府和市審計局報告及向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提出制定和完善有關宏觀調控措施的建議。
(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直接進行下列審計。
1、區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
2、區人民政府各部門、事業單位及下屬單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計。
3、區人民政府各部門、事業單位及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審計。
4、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應由區審計局進行的審計。
(四)向區人民政府區長提交本級預算執行的審計結果報告,并報市審計局;受區人民政府委托向區人大常委會提出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
(五)依法及按有關規定對本區黨政機關、群團組織、企事業單位領導干部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貫徹執行國家財政方針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情況的行業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組織實施對城區重點建設項目的審計監督。
(八)承辦區人民政府交辦和市審計局授權的其他審計事項。
二、機構設置情況
審計局屬行政單位,沒有設置二層機構。設置的股室有:綜合股
三、人員構成情況
審計局本級行政編制5人,實有行政編制財政供養人員5人。
第二部分
審計局2019年部門預算表
一、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二、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六、部門收支總表
七、部門收入總表
八、部門支出總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支出預算表
上述報表詳見附件
第三部分
審計局2019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關于審計局2019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審計局2019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1309178.44元,比2018年預算數增加211302.81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加行政編制人員1 人。收入為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無上級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收入1309178.44元、上級撥款0元、上年結轉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964411.88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86563.72元、衛生健康支出78246.96元,住房保障支出79955.88元。
二、關于審計局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審計局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309178.44元, 比2018年預算數增加211302.81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加行政編制人員1 人。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科目支出預算964411.88元,占支出總預算的73.67%,同比增加72132.32元,主要用于機關人員工資、行政運費、業務經費等,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據相關規定提高了機關事單位在職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及增加了新增及晉升晉級人員的工資、績效獎;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86563.72元,占支出總預算的14.25%,同比增加79516.08元,主要用于繳納養老保險、職業年金,增加的原因是養老保險、職業年金繳費基數增加;
3.醫療衛生類科目支出預算78246.96元,占支出總預算的0.06%,同比增加27976.09元,主要用于繳納醫療保險。增加的原因是醫療保險繳費基數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類科目支出預算79955.88元;占支出總預算的0.06%,同比增加31678.32元。用于繳納職工公積金。增加的原因是工資增加繳納的公積金就相應增加。
三、關于審計局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審計局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030378.44元,其中:人員經費956802.4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198924元,比2018年增加48114元)、津貼補貼(244435.00元,比2018年增加97268.20元)、獎金(168676.90元,比2018年增加156109.4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133259.80元,比2018年增加56797.20元)、職業年金繳費(53303.92元,比2018年增加22718.88元)、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51134.10元,比2018年增加21825.42元)、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19316.63元,比2018年增加4225.22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7796.23元,比2018年增加1925.45元)、住房公積金(79955.88元,比2018年增加31678.32元),較2018年預算增加440662.09元,增長85.38%,增長的主要原因是根據相關規定提高了機關單位在職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及增加了新增及晉升晉級人員的工資、獎金。
公用經費73575.98元,主要包括:辦公費(10200元,比2018年增加2040元)、印刷費(2500元,比2018年增加500元)、水費(1500元,比2018年增加300元)、電費(6500元,比2018年增加1300元)、郵電費(4500元,比2018年增加900元)、物業管理費(1000元,比2018年增加200元)、差旅費(20,000.00元,比2018年增加4000元)、維修(護)費(2500元,比2018年增加500元)、會議費(3900元,比2018年增加780元)、培訓費(2600元,比2018年增加520元)、公務接待費(1800元,比2018年減少3140元)、工會經費(10325.98元,比2018年增加4679.72元)、福利費(3250元,比2018年增加650元)、其他交通費用(0元,比2018年減少34800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000元,比2018年增加600元)。公用經費較2018年預算少17470.28元,下降19.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將公務交通補貼的經濟科目從其他交通費用調到津貼補貼科目,工會經費和福利費增加是因為工資基數增加。
四、關于審計局2019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審計局2019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1800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元、公務用車購置費0元、公務用車運行費0元、公務接待費1800元。2019年“三公”經費預算比2018年減少3140元。減少的原因是厲行節約,壓減接待費用。
五、關于審計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的說明
審計局2019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關于審計局2019年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審計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下級單位上交收入、其他收入、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上年結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農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審計局2019年收支總預算1309178.44元, 比2018年預算數增加211302.81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加行政編制人員1 人,支出增加。
七、關于審計局2019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審計局2019年收入預算1309178.44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309178.44元,占100%。比2018年預算數增加211302.81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加行政編制人員1 人,支出增加。
八、關于審計局2019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審計局2019年支出預算1309178.44元,其中:基本支出1030378.44元,占78.70%;項目支出278800元,占21.30%。比2018年預算數減少211889元,減少的主要原因是項目支出減少。
九、關于審計局2019年國有資本經營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審計局2019年無國有資本經營支出預算。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2019年審計局各單位機關運行經費73575.98元,主要包括:辦公費(10200元,比2018年增加2040元)、印刷費(2500元,比2018年增加500元)、水費(1500元,比2018年增加300元)、電費(6500元,比2018年增加1300元)、郵電費(4500元,比2018年增加900元)、物業管理費(1000元,比2018年增加200元)、差旅費(20,000.00元,比2018年增加4000元)、維修(護)費(2500元,比2018年增加500元)、會議費(3900元,比2018年增加780元)、培訓費(2600元,比2018年增加520元)、公務接待費(1800元,比2018年減少3140元)、工會經費(10325.98元,比2018年增加4679.72元)、福利費(3250元,比2018年增加650元)、其他交通費用(0元,比2018年減少34800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000元,比2018年增加600元)。機關運行經費較2018年預算少17470.28元,下降19.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將公務交通補貼的經濟科目從其他交通費用調到津貼補貼科目,工會經費和福利費增加是因為工資基數增加。
(二)政府采購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2019年審計局各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為0元。
(三)國有資產占用使用情況說明。
審計局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0輛。2019年部門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本部門無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四)重點項目預算績效目標等情況說明
2019年審計局部門預算無50萬元以上的項目列入績效考核范圍。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同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結轉下年:指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八)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上繳上級支出:指附屬單位上繳上級的支出。
(十一)事業單位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二)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各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四)“機關運行經費”:在概念上指的是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