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柳南區委巡察辦部門預算
目錄
第一部分?柳南區委巡察辦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
三、人員構成情況
第二部分 柳南區委巡察辦2022年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收支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支出預算表
第三部分?柳南區委巡察辦2022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柳南區委巡察辦概況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自治區黨委、市委、區委有關決議決定和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的決策部署。
(二)向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區委和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工作情況。
(三)統籌、協調、指導區委巡察組開展工作。
(四)承擔巡察政策研究、制度建設等工作。
(五)對區委、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決定的事項進行督辦。
(六)配合區紀委機關、區委組織部對巡察工作人員進行培訓、考核、監督和管理。
(七)完成區委和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情況
區委巡察辦是區委工作機關,作為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日常辦事機構,實行一個機構、兩塊牌子,為正科級,設在區紀律檢查委員會。行政編制5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區委設3個巡察組,巡察組承擔巡察任務,向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并報告工作。
三、人員構成情況
柳南區委巡察辦行政編制5人,實有行政編制財政供養人員5人。
第二部分?柳南區委巡察辦2022年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收支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支出預算表
上述報表詳見附件。
第三部分?柳南區委巡察辦2022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關于柳南區委巡察辦2022年部門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柳南區委巡察辦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為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柳南區委巡察辦2022年收支總預算1,370,323.41元。比2021年預算數增加894,885.43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安排有業務項目支出(2021年未安排有預算項目)。
二、關于柳南區委巡察辦2022年部門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柳南區委巡察辦2022年收入預算1,370,323.41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370,323.41元。比2021年預算數增加894,885.43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安排有業務項目支出(2021年未安排有預算項目)。
三、關于柳南區委巡察辦2022年部門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柳南區委巡察辦2022年支出預算1,370,323.41元,其中:基本支出1,225,323.41元,項目支出145,000.00元。比2021年預算數增加894,885.43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安排有業務項目支出(2021年未安排有預算項目)。
四、關于柳南區委巡察辦2022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柳南區委巡察辦2022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1,370,323.41元,比2021年預算數增加894,885.43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安排有業務項目支出(2021年未安排有預算項目)。收入為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無上級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收入1,370,323.41元、上級撥款0元、上年結轉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073,207.29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19,223.25元、衛生健康支出88,475.43元、住房保障支出89,417.44元。
五、關于柳南區委巡察辦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柳南區委巡察辦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370,323.41元,比2021年預算數增加894,885.43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安排有業務項目支出(2021年未安排有預算項目)。具體支出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類科目支出預算1,073,207.29元,同比增加751,078.61元,主要用于機關人員工資、行政運費、業務經費等,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安排有業務項目支出(2021年未安排有預算項目);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19,223.25元,同比增加57,502.29元,主要用于繳納養老保險,增加的原因是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增加;
3.衛生健康支出預算88,475.43元,同比增加43,177.81元,主要用于繳納醫療保險。增加的原因是醫療保險繳費基數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類科目支出預算89,417.44元,同比增加43,126.72元。用于繳納職工公積金。增加的原因是公積金繳費基數增加。
六、關于柳南區委巡察辦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柳南區委巡察辦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225,323.41元,其中:人員經費1,072,038.4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249,821.00元、津貼補貼220,341.00元、獎金304,760.33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119,223.25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58,121.34元、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28,503.80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1,490.29元、住房公積金89,417.44元、醫療費360.00元。人員經費比2021年預算增加670,515.59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當年預算安排有績效獎、車貼、物業補貼。
公用經費153,284.96元,主要包括:辦公費12,250.00元、印刷費1,500.00元、水費1,250.00元、電費5,500.00元、郵電費12,500.00元、物業管理費1,000.00元、差旅費18,500.00元、維護費3,000.00元、會議費3,500.00元、培訓費3,000.00元、公務接待費2,000.00元、工會經費8,484.96元、其他交通費用55,8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25,000.00元。公用經費較2021年預算增加79,369.84元,增加的原因是當年預算安排有電話補貼和交通補貼。
七、關于柳南區委巡察辦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柳南區委巡察辦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預算2000元,比2021年(上一年)預算2250元,同比減少250元,同比下降11%。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2022年預算0元,與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
(二)公務接待費2022年預算2000元,同比減少250元,同比下降11%,減少原因: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持厲行勤儉節約,進一步規范公務接待。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2022年預算0元,與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其中:
1.公務用車購置費2022年預算0元,與上年持平。
2.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022年預算0元,與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公務車運行維護產生費用支出。
八、關于柳南區委巡察辦2022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的說明
柳南區委巡察辦2022年無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
九、關于柳南區委巡察辦2022年國有資本經營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柳南區委巡察辦2022年無國有資本經營支出預算。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2022年柳南區委巡察辦機關運行經費153,284.96元,主要包括:辦公費12,250.00元、印刷費1,500.00元、水費1,250.00元、電費5,500.00元、郵電費12,500.00元、物業管理費1,000.00元、差旅費18,500.00元、維護費3,000.00元、會議費3,500.00元、培訓費3,000.00元、公務接待費2,000.00元、工會經費8,484.96元、其他交通費用55,8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25,000.00元。機關運行經費較2021年預算增加79,369.84元,增加的原因是當年預算安排有電話補貼和交通補貼。
(二)政府采購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2022年柳南區委巡察辦政府采購預算總額為75,600元,比2021年增加43,100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自治區工作部署,扎實推進巡視(巡察)單機系統和巡視巡察工作網絡平臺兩大系統建設的要求,采買巡察信息系統網絡平臺(按保密原則建設配備)和每組單機巡察信息系統設備。其中采購辦公桌椅2套(3,600元)、檔案柜2組(1,600元)、印刷服務1次(10,000元)、復印紙4箱(800元)、臺式計算機6臺(套)(38,600元)、便攜式計算機3臺(21,000元)。
2022年柳南區委巡察辦無政府購買服務預算。
(三)國有資產占用使用情況說明
柳南區委巡察辦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0輛。2022年部門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本部門無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四)重點項目預算績效目標等情況說明
2022年柳南區委巡察辦沒有50萬元以上的項目列入績效考核范圍。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同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結轉下年:指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八)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上繳上級支出:指附屬單位上繳上級的支出。
(十一)事業單位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二)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各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四)“機關運行經費”:在概念上指的是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