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南區審計局
機構名稱:柳州市柳南區審計局
辦公地址:柳州市柳南區潭中西路10號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節假日除外)
聯系電話:0772-3722996
負責人:張秋蓮
機構職責:
(一)主管轄區審計工作。負責對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于審計監督范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實行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并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制定并組織實施轄區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參與起草地方性有關財政經濟規范性文件;擬訂轄區審計政策和相關規定并監督執行。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做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區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情況報告。向區長提出年度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報告,并報送柳州市審計局。受區人民政府委托向區人大常委會提出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區委、區人民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區委和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做出審計決定,包括:
1.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
2.區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區各機關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上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
3.使用本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
4.區人民政府投資和以區人民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區人民政府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區人民政府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
5.區屬國有企業、區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
6.區人民政府部門管理的和其他單位受區人民政府委托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區委管理的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或提請區人民政府裁決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有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依法屬于審計機關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于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承辦完成區委、區人民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能轉變。進一步完善審計管理體制,優化審計工作機制,堅持科技強審,完善業務流程,改進工作方式,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社會審計力量,增強監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