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自釀酒消費警示
民間有自釀酒(自制配制酒、自制發酵酒)的傳統習俗。但由于存在工藝不規范、添加成分五花八門等隱患,自釀酒容易出現甲醇超標、致人誤食有毒有害物質等情況,輕者致人健康受損,重者甚至致人死亡。為保障廣大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柳南區市場監管局向廣大消費者發布自釀酒消費警示。
一、不提倡自泡自制養生保健藥酒,如確有需要的,應在醫療機構中醫(藥)師等的指導下,在正規藥店購買中藥進行浸泡。不要隨便相信秘方、偏方,避免在不了解藥性的情況下,盲目按所謂的秘方、偏方自制藥酒使用。盡量避免自行采集藥材進行泡制,也不可隨意在街邊或旅游點采購中草藥進行泡制,一定要從正規渠道購買藥材;切勿使用馬錢子、川烏、草烏、斷腸草、蟾蜍等有毒中藥材自泡自制藥酒。
二、不喝無標簽標識和成分不明的藥酒,不邀他人飲用自泡自制藥酒。
三、藥酒并不是任何人都適合飲用的,也不可以不限量、無限期地服用。一旦因飲用自釀酒出現頭暈、惡心、胸悶、嘔吐、腹痛、腹瀉、煩躁不安、肢體麻木、全身乏力等疑似中毒癥狀,應立即到醫療機構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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