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南區教育局關于征求《柳南區陽光助學金實施方案》有關意見的通知
為做好教育扶貧工作,幫助柳南區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克服生活、學習等方面困難,激勵學生勤奮學習、積極進取,積極推進教育公平,構建和諧柳南,并規范助學金管理和使用,我局起草了《柳南區陽光助學金實施方案》,現向社會征求意見。如有意見請于8月1日前將反饋意見上傳至郵箱:lnqzzb@163.com,并留下真實姓名及聯系電話。
未盡事宜,請與我局聯系,聯系人:孫老師,聯系電話:0772-3710226。
附件:柳南區陽光助學金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
柳南區教育局
2019年7月25日
政府信息公開選項:主動公開
附件
柳南區陽光助學金實施方案
(征求意見稿)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幫助柳南區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克服生活、學習等方面困難,激勵學生勤奮學習、積極進取,積極推進教育公平,構建和諧柳南,并規范助學金管理和使用,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 資助對象和申請條件
第二條 柳南區助學金的資助對象:
(一)有柳南區戶籍和正式學籍的家庭經濟困難在校學生。
在柳南區屬初中、小學就讀的家庭屬于柳南區低保、特困供養人員、孤兒等情況(以學生家庭持有民政部門出具的困難審批表、扶貧部門出具的扶貧手冊或證明為準)。
(二)有柳南區戶籍和正式學籍的精準扶貧建檔立卡戶在校學生。
1.當年參加高考,被全日制高等院校(含高職高專,下同)錄取的具有柳南區戶籍的精準扶貧建檔立卡戶應屆大學新生。
2.在校就讀的具有柳南區戶籍的精準扶貧建檔立卡戶歷屆大學生。
3.就讀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中職學校,具有柳南區戶籍的精準扶貧建檔立卡戶家庭子女。
(三)特殊情況交柳南區資助貧困家庭子女上學領導協調小組討論決定。
第三章 資助標準
第三條 柳南區助學金資助標準:
(一)在柳南區屬初中、小學就讀的家庭屬于柳南區低保、特困供養人員、孤兒等,按初中、小學生500元/生/學年的標準資助。
(二)扶持期內柳南區精準扶貧建檔立卡戶學生:
1.凡是當年被全日制高等院校錄取的精準扶貧建檔立卡戶大學新生,一次性資助當年學費和部分生活費4000元/人。
2.在校就讀的精準扶貧建檔立卡戶歷屆大學生:每學年資助學費和部分生活費3000元/人。
3.就讀普通高中或中職學校的,每學年資助伙食費1000元/人。
4.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精準扶貧建檔立卡戶家庭子女,每學年資助伙食費500元/人。
5就讀學前教育的精準扶貧建檔立卡戶家庭子女,每學年資助伙食費500元/人。
第四章 資助程序
第四條 資助程序:
(一)在柳南區屬初中、小學就讀的家庭屬于柳南區低保、特困供養人員、孤兒等符合條件的學生于每年秋學期按有關通知要求的時間填寫《柳南區家庭經濟困難初中、小學學生情況調查表》向其所在的柳南區各中小學申報,學校初審,經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由各校匯總本校的申請情況,統一將匯總表上交柳南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二)扶持期內柳南區精準扶貧建檔立卡戶學生:就讀學前、義教、高中、中職、大學符合條件的學生于每年秋學期按有關通知要求的時間填寫好《柳南區陽光助學金申請表》,向其所在的村委申報,村委初審,后交鄉鎮復審,經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由鄉鎮匯總本鄉鎮的申請情況,統一將匯總表上交柳南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二)柳南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將各校、鄉鎮(街道)上報材料匯總審核,特殊情況由柳南區資助貧困家庭子女上學領導協調小組討論通過;
(三)將擬資助學生名單在其所在學校、鄉鎮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確定為當年的資助學生名單,受助名單送柳南區資助貧困家庭子女上學領導協調小組成員單位備案;
(四)經領導審批,資助款下撥到區教育局或學校,由區教育局或學校將資助款發放到學生(或家長)銀行卡(折)中;
(五)資助款發放完畢后,各學校、鄉鎮(街道)將簽領表復印件交回柳南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存檔。
第五章 申請材料
第五條 申請材料如下:
(一)在柳南區屬初中、小學就讀的家庭屬于柳南區低保、特困供養人員、孤兒等符合條件的學生:
1.申請書兩份;
2.調查表兩份;
3.家庭經濟困難材料(扶貧手冊、低保審批表、特困供養人員審批表、孤兒證明或民政部門、扶貧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兩份(核驗原件);
4.申請人戶口簿、家長身份證復印件各兩份(核驗原件);
5.學生銀行卡(折)復印件兩份。
申請材料學校查看原件,復印件學校留存一份,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留存一份。
(二)就讀學前、義教、高中、中職、大學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學生:
1. 填寫《 柳南區陽光助學金申請表》一式二份。
2. 紙質書面申請書一份。詳細介紹本人及家庭基本情況和貧困狀況、逆境中艱苦求學奮發向上的經歷、未來的理想和感恩回報社會的人生規劃等。
3. 精準扶貧建檔立卡戶手冊(卡)復印件(核驗原件)。
4. 大學新生還需提交本人高考錄取通知書、戶口本、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核驗原件);歷屆大學生還需提交本人在讀學校證明、學生證、戶口本、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核驗原件)。
5. 普通高中、中職學校、幼兒園等學生(幼兒)還需提交本人在讀學校證明(學生證)、戶口本、身份證復印件(尚未辦理身份證的學生提交家長身份證)各一份(核驗原件)。
6. 學生銀行卡(折)復印件一份。
申請材料村委查看原件,《 柳南區陽光助學金申請表》村委留存一份,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留存一份,其他復印件交鄉鎮、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
第六章 資金管理
第六條 資金來源:(一)柳南區政府出資;(二)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個人的捐贈或資助。
第七條 資金使用
(一)資金使用原則:助學金主要用于資助學生學習及生活費用,本資金只用于資助受助對象的上學、醫療、衣食住行等費用,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本資金受柳南區資助貧困家庭子女上學領導協調小組監管,按有關規定行使對資金的管理職能,所有助學金支出必須經過柳南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的初審及柳南區資助貧困家庭子女上學領導協調小組組長或授權的副組長的簽字審批方可行使,審批應在一個月內完成。
(三)本資金管理納入政府督查工作內容,每年由審計機關按有關程序進行審計監督。
第七章 工作要求
第八條 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嚴肅紀律、加強監管,要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確保資助資金用于最急需的貧困學生。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主動接受群眾監督。
第九條 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加強宣傳,要通過報紙、電視、廣播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我區資助貧困生工作,做到家喻戶曉。
第十條 柳南區資助貧困家庭子女上學領導協調小組及其成員單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多渠道籌措資助資金,動員和鼓勵個人、企業和社會團體捐資,為資助貧困生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并逐步拓展資助范圍,使更多的貧困學生得到資助。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2019年9月1日起執行,之前關于我區助學金實施辦法的有關文件自動廢除。
附件 1. 《柳南區家庭經濟困難初中、小學學生情況調查表》
2. 《 柳南區陽光助學金申請表》
附件1
柳南區家庭經濟困難初中、小學學生情況調查表(2019版)
學生個人基本情況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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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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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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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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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讀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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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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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 |
□柳南區 □非柳南區 | |||||||||||||
學生居民身份證 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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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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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難類型 |
□低保 □特困供養人員 □孤兒 □其他 | |||||||||||||||||
戶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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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是否殘疾 |
□是 □否 | |||||||||||||||
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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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金額 |
元 | |||||||||||||||
學生家庭成員情況 |
姓名 |
與學生關系 |
年齡 |
工作(學習)單位 |
月收入(元) |
健康狀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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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家庭經濟狀況信息 |
(本項由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據實填寫,由所在鎮或街道辦事處核實確認) 家庭人均月收入 元。家庭遭受自然災害情況: 。 家庭遭受突發意外事件: 。家庭成員因殘疾、年邁而勞動能力弱情況: 。家庭欠債情況: 。其他情況: 。 | |||||||||||||||||
開戶銀行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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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卡賬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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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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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本人(簽名) |
學生家長或監護人(簽名) | |||||||||||||||||
所在中、小學意見 |
所在社區居委會、村委會意見(柳南區) |
所在鎮或街道辦事處意見(柳南區) |
柳南區民政局 意見 | |||||||||||||||
經辦人: 單位名稱(蓋章) 20 年 月 日 |
經辦人: 單位名稱(蓋章) 20 年 月 日 |
經辦人: 單位名稱(蓋章) 20 年 月 日 |
經辦人: 單位名稱(蓋章) 20 年 月 日 |
申請時間: 年 月 日
附件2
柳南區陽光助學金申請表(建檔立卡學生)
( 年) 申請時間: 年 月 日
學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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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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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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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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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寸相片 | ||||||||||
就讀學校、年級、班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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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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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地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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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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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檔立卡貧困戶 |
□是 □否 | |||||||||||||||
銀行開戶信息 |
開戶銀行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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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卡賬號: | |||||||||||||||
本人簽字及捺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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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類型:□雙親家庭 □單親家庭 □離異家庭 □孤兒(在相應“□”處打“√”) | ||||||||||||||||||
學生類型:□烈士子女 □殘疾學生 □庫區移民子女 □農村獨生子女 □雙女結扎戶(可多選,在相應“□”處打“√”) | ||||||||||||||||||
家庭成員及經濟情況 |
姓名 |
年齡 |
與本人關系 |
工作或學習單位 |
聯系電話 |
經濟收入情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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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理由 |
建檔立卡貧困戶:①應屆大學新生;②歷屆大學生;③學前教育學生;④義務教育學生;⑤普通高中學生;⑥中職學生。(在相應的序號前打“√”) | |||||||||||||||||
申請項目在相應的“○”前打“√”) |
○應屆大學新生一次性陽光助學金4000元;○歷屆大學生陽光助學金3000元;○普通高中陽光助學金1000元;○中職學校陽光助學金1000元;○義務教育陽光助學金500元;○學前教育陽光助學金500元。 | |||||||||||||||||
村委初審意見及公示結果 |
村委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 |||||||||||||||||
區扶貧辦意見 |
區扶貧辦(蓋章): 年 月 日 | |||||||||||||||||
同級教育主管部門意見 |
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蓋章): 年 月 日 |
填表說明:1.“銀行信息”:柳州銀行或廣西農村信用社銀行卡(折)。2.不在我縣所轄學校就讀的學生“學校初審意見及公示結果”由村委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