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南政辦〔2020〕9號柳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柳南區園區建設項目“拿地即開工”限時審批模式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經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柳南區園區建設項目“拿地即開工”限時審批模式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柳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3月30日
柳南區園區建設項目“拿地即開工”限時審批模式實施方案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9〕11號)、《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關于進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創新擴大開放擔當實干加快建設壯美廣西共圓復興夢想的決定》(桂發〔2019〕17號)精神,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的工作部署及要求,加快推進柳南區園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結合柳南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以推進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目標,以更好更快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為導向,加大轉變政府職能和簡政放權力度,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
(二)主要目標
以便民利企為出發點,在流程再造、精簡環節、提高效率上下功夫,推行全覆蓋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
二、實施范圍
柳南區園區內的工業、倉儲物流項目,下列工程建設項目除外:
(一)涉及易燃易爆危險品、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和儲存或者技術難度特別復雜的項目;
(二)關系國家安全和生態安全、涉及重大生產力布局、重大公共利益的項目;
(三)涉及使用政府財政投資的項目。
三、實施原則
(一)問題導向原則。聚焦解決企業建設項目過程中的“難點”“堵點”問題,以機制創新推動審批服務效率提升。
(二)服務企業原則。變部門“坐等”審批為主動“靠前”服務,營造利于企業投資的營商環境,打造服務型政府。
(三)依法創新原則。以依法行政、合理行政、高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統一的要求規范審批權和審批行為,提高行政效能。
四、改革目標
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積極探索投資項目報建審批事項改革。推行建設項目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并按合同約定繳納土地出讓金后即可核發施工許可證及相關證書、批準文件,實現“拿地即開工”的改革目標。
五、改革任務
(一)試行預審批
預審批是指雖未取得土地使用權但主體相對明確的建設項目,在暫不具備法定審批條件的情況下,全流程各審批部門視同該主體已取得土地使用權,提前開展實質性審查,并提供預審批意見作為下一部門的審批依據,預審批的時限要求、技術規范、流程等均與正式審批一致。當該項目取得土地并達到法定審批條件后,各審批部門將預審批意見轉化為正式審批文件。
預審批過程分為三個階段: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工程建設許可階段、施工許可階段。
1.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
主要許可事項:項目立項核準(備案)、規劃設計條件(由區自然資源局向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申請)、用地規劃許可。
申請人在申請辦理以上事項的同時,可自行開展相關方案(報告)的編制。(牽頭落實單位:河西高新區管委會、區發展和改革局;配合單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柳南生態環境局、區自然資源局、區政務服務監督管理辦公室)
2.工程建設許可階段
主要許可事項:建設工程規劃許可。
由區自然資源局牽頭進行項目規劃總平圖(含人防、地震、環保)、建筑單體設計方案(含建設、人防)聯合審查并出具預審意見。設計方案預審完畢后建設單位準備相關材料,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預審。(牽頭落實單位:區自然資源局;配合單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河西高新區管委會、區政務服務監督管理辦公室)
3.施工許可階段
主要許可事項:建筑工程施工許可。
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實行消防設計審核、人防設計審核、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和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核發受理,并聯審批并出具預審意見。(牽頭落實單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配合單位:河西高新區管委會、區政務服務監督管理辦公室)
(二)主要配套措施
1.推行事前告知承諾制
對可通過事中事后監管糾正且不會造成嚴重后果的審批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由實行告知承諾制度的審批服務部門(單位)提供一次性告知清單。建設單位承諾自領取施工許可證之日起60天內補齊各項審批手續(包括各類規費),審批服務部門(單位)當即作出行政批準決定或予以核準。(牽頭落實單位:區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發展和改革局、河西高新區管委會、區政務服務監督管理辦公室)
2.強化事中事后監管
對于實行容缺受理的事項,審批服務部門(單位)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對申請人容缺受理承諾的情況進行檢查,并建立健全檢查、記錄和懲戒的事中事后監管機制,由重前置審批向重事中事后監管轉變。進一步落實建設單位主體責任,經發現存在承諾不兌現或弄虛作假等行為并查實的,采取整改、撤銷許可或者禁止選擇告知承諾制的懲戒措施。
(三)審批的要求
1.自愿申請,承諾守信。
預審批以建設單位自愿申請為前提。各有關部門(單位)根據審批事項的操作規范和配套法律法規設定告知承諾制標準,與建設單位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告知承諾書。建設單位未按承諾進行建設或者項目因建設單位原因出現重大調整,導致審批過程中產生的勘察設計、評價評估等各項費用以及不能辦理相關審批手續或驗收不合格的風險,由建設單位自行承擔。
2.明確責任分工。
河西高新區管委會統籌協調推進“拿地即開工”工作;建設單位持項目投資協議書(或河西高新區管委會出具的同意項目開展“拿地即開工”審批模式的批準文件),向區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職能部門申請即啟動全程預審批模式。
涉及審批的相關部門要依據需要編制落實試點的實施方案或措施,細化分解任務,確保工作有序推進、審批各階段和各環節無縫銜接。
3.程序終止。
在預審批文件轉換為正式審批文件前,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審批部門應當終止預審批程序或預審批文件轉換:
(1)申請人、項目建設地點和建設內容等發生重大變故;
(2)申請人提交的核心材料發生重大變化的;
(3)申請人中途放棄的。
六、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成立“拿地即開工”限時審批模式試點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及成員單位如下:
組??長:甘??毅??區委書記、河西高新區管委會黨工委書記
于福堅??區委副書記、區政府區長、河西高新區管委會主任
副組長:肖??源?? 區委常委、區政府副區長
高建民??河西高新區管委會副主任
成員單位:河西高新區管委會、區發展和改革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政務服務監督管理辦公室、柳南生態環境局。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河西高新區管委會,負責“拿地即開工”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高建民同志兼任。
(二)建立容錯免責機制
根據《柳州市關于建立容錯糾錯機制的實施辦法(試行)》(柳辦發〔2018〕34號)精神,在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創新中,因先行先試,未通盤考慮造成一定不良影響,但符合支持干事創新、容錯失誤情形的,可以向區委、區人民政府申請容錯,減免責任。
(三)建立考評機制
建立工程建設項目“拿地即開工”審批模式考核評價機制,重點考核評價各審批部門(單位)容缺受理、預審批改革實施情況,考核評價各審批部門(單位)精簡審批環節、合并審批事項、調整審批時序等情況。
(四)強化責任追究
相關部門(單位)應嚴格落實改革要求,積極主動在轉變部門(單位)職能和重心上下功夫,對消極懈怠、敷衍塞責、工作明顯滯后的部門(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問責。
(五)說明解釋條款
本實施方案由河西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解釋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