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南區預征告字〔2025〕2號 柳南區基隆村城中村改造項目集體土地征收預公告
柳州市柳南區基隆村城中村改造項目
集體土地征收預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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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南區預征告字〔2025〕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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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南區基隆村城中村改造項目因公共利益和實施城市規劃的需要擬征收柳州市柳南區基隆村部分集體土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土地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現將相關事項公告:
一、擬征收土地的位置
柳州市柳南區基隆村(征收土地四至范圍詳見項目擬征收土地范圍位置圖)。
二、擬征收土地面積
擬征收土地面積0.700畝,具體權屬、地類、面積以土地現狀調查結果為準。
三、擬征收土地目的
為了公共利益和實施城市規劃的需要,本次征收土地擬作為柳州市柳南區基隆村城中村改造項目建設項目用地,擬開發的用途為解決城中村安全風險隱患,改善村民居住條件和生態環境,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相關規定,可以依法實施征收。
四、工作安排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柳南區征地機構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對擬征收范圍內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農村農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權屬、種類、數量等信息進行調查和清點確認,請上述擬征地范圍內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承包權人)配合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做好擬征收土地范圍內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登記工作。
五、擬征收土地補償及地上青苗附著物補償標準
根據《柳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做好新一輪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實施工作的通知》(柳政辦函〔2023〕9號)《柳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2023年柳州市柳南區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柳政規〔2023〕8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注意事項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 地范圍內搶種青苗、搶建建(構)筑物及搶葬墳墓,凡搶種的青苗、搶建的建(構)筑物及搶葬的墳墓,不予辦理補償登記,不予補償。
特此公告。
公 告 期 限 :2025年 4 月 30 日至2025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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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州市柳南區人民政府
2025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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