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11450204051002903T/2023-30934
- 主題分類:
- 城鄉建設(含住房)
- 發文單位:
- 柳南區政府辦
- 成文日期:
- 2023年11月30日
- 標 題:
- 柳南政辦〔2023〕30號 柳州市柳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3年度柳南區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的通知
- 發文字號:
- 柳南政辦〔2023〕30號
- 發布日期:
- 2023年11月30日
- 效力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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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南政辦〔2023〕30號 柳州市柳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3年度柳南區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2023年度柳南區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已經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柳州市柳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1月30日
2023年度柳州市柳南區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
為推進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持續實施農村危房改造,切實保障人民群眾住房安全,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西“五個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西“4·27”重要講話精神和對廣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持續實施農村危房改造,探索建立農村低收入群體住房安全保障長效機制,推進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
二、基本原則
(一)政府主導,農民主體。各鎮政府及涉農街道辦事處是實施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整合資源,形成合力。行政村村民委員會是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機構,要做好組織、指導和服務工作。農戶是實施農村危房改造的直接責任主體,要按照要求開展相關工作,確保農村危房改造任務順利完成。
(二)公平公正,陽光操作。各有關部門、各鎮及涉農街道、各行政村委要主動公開農村危房改造政策和有關標準,公平、公正確定農村危房改造補助對象,實行村、鎮(街道)、城區三級公示制度,實現陽光操作。
(三)因地制宜,集約節約。農村危房改造要優先利用原宅基地、閑置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建房,引導群眾建設經濟適用、安全節能、衛生美觀的現代新農居。
三、主要任務
出現新增危房且農戶符合條件的,各鎮、涉農街道須應納盡納、能做先做,先行組織實施。具體工作程序和要求如下:
(一)改造對象
納入農村危房改造政策支持范圍,必須未享受過農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其唯一住房是危房或無房(已實施過農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災害等原因又變成危房且農戶符合條件的,可將其再次納入支持范圍)。主要分為以下兩類:
一是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包括易返貧致貧戶(即防止返貧監測對象)、農村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家庭、農村低保邊緣家庭(農村低收入家庭)和未享受過農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無法解決住房安全問題的其他脫貧戶。農村戶籍人口享受城市低保的視為農村低保戶。
二是一般戶,對一般戶要根據《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村危房改造工程工作規程(2017年修訂)的通知》(桂建發〔2018〕3號)明確的5個“一票否決”的要求開展篩查,經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篩查后不符合5個“一票否決”情形的一般戶方可開展危房改造對象認定工作。
在同等條件下,對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家庭、殘疾人家庭、農村計劃生育家庭和誠信計生家庭、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無房戶、復員軍人(包括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下同)、帶病回鄉退伍軍人、退役殘疾軍人、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參戰參試退役人員家庭、易返貧致貧戶和脫貧戶等予以優先安排。
(二)建設標準
學習借鑒浙江“千萬工程”經驗,提高農房建設質量。農村危房改造面積實行最低限制。1人戶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戶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戶不低于40平方米,4人戶以上人均不低于13平方米。新建農房要執行《柳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柳南區自然資源局柳南區農業農村局關于印發柳州市柳南區加強農房管控實施方案的通知》(柳南建字〔2020〕1號)規定,按照村莊規劃、柳南區制定的農房建設規劃管控辦法或村莊規劃設計通則等相關文件確定的農房建筑面積和建筑層數進行管控。農房建設要滿足質量安全要求,完善農房使用功能,積極推廣綠色建材應用和新型建造方式,建設清潔廚房,推進水沖式廁所入戶建設,戶廁與住房同步設計、同步建造、同步投入使用。
(三)補助標準
根據危房等級、改造方式、補助對象自籌資金能力等不同情況,實施差異化補助。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戶均補助4.41萬元;一般戶戶均補助3.2萬元;C級危房維修加固戶按實際工程費用補貼,最高不超過1.6萬元(僅補助房屋加固改造。禁止單獨進行粉刷、裝飾和外立面改造等);對無自籌能力的特殊困難農戶,按照標準(最低)建設面積建筑成本予以全額補助實行兜底解決(其中,1人戶不超過40平方米,2-4人戶小于等于60平方米,5人以上戶控制在人均13-14平方米之間)。
農村危房改造財政補助資金嚴格按照“一卡(折)通”渠道,由財政部門通過銀行直接撥付給農戶。由鎮(街道)、村委會組織代建或采取統建的,可在明確改造標準、征得農戶同意并簽訂協議的基礎上,將補助資金直接支付給鎮(街道)、村委會或施工單位。
(四)實施程序
⒈確定對象。按照農戶自愿申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民主評議、鎮(街道)審核、區級審批的程序確定危房改造補助對象。對于保障對象中失能失智無法提出申請的特殊人員,由村委會(社區)幫助其提出住房保障申請。
⒉危房評定。嚴格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印發的《農村危險房屋鑒定技術導則》開展危房評定,將C、D級危房或無房戶納入改造范圍。
⒊簽訂協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與經批準的危房改造農戶簽訂改造合同或協議,明確補助標準、建設要求、完成時限、拆舊時間等內容。
4.組織施工。危房改造以分散分戶自行改造、自建房屋為主,農戶自建房屋確有困難且有統一建設意愿的,要幫助其選擇有資質的施工隊伍進行統一建設。
5.竣工驗收。區住建局應會同財政、鄉村振興等部門和鎮(街道)共同組成驗收組,及時并逐戶組織驗收。
6.拆除舊危房。嚴格落實“一戶一宅”政策,經批準易地新建住宅的,應嚴格執行建新拆舊要求,將原宅基地交還村集體。
(五)工作要求
⒈加強技術指導。各鎮(街道)鄉村建設綜合服務中心組織技術服務隊走村入戶,指導農戶修繕農房和新建房屋;不定期到建房工地進行檢查指導。
⒉抓好建設管理。危房改造的新建房屋要按照桂自然資發〔2020〕70號和桂自然資發〔2023〕27號文件要求,規范開展宅基地審批工作,落實“一戶一宅”政策;涉及占用農用地的,應當依法先行辦理農用地轉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再開展宅基地審批工作。完善農房功能,配套建設衛生廁所和清潔廚房;加強特色塑造,保護傳統民居。
3.抓好信息管理。嚴格落實“一戶一檔”要求,將農村危房等級評定結果、補助標準、補助對象基本信息和各環節審批結果等資料歸檔。
四、資金籌措
農村危房改造資金籌措主要渠道是區級財政補助和農戶自籌。經測算,農村危房改造拆除重建每平方米平均造價約1200元,按每戶建房80平方米計算,戶均投資約9.6萬元。
五、實施步驟
(一)前期工作階段。做好危房等級評定、危房改造對象確定、規劃選址、補助資金籌措和危房改造協議簽訂等工作。
(二)實施階段。農村危房改造按照7月全面開工、10月基本竣工的進度推進。
(三)驗收階段。對年度實施項目進行驗收,及時撥付補助資金,按要求開展績效評價,及時總結經驗。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1.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統籌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工作;
2.財政部門負責安排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加強資金使用監管;
3.民政部門負責認定農村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農村低保邊緣家庭(農村低收入家庭);
4.鄉村振興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認定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家庭,負責認定農村易返貧致貧戶、符合條件的其他脫貧戶。
5.各鎮及涉農街道負責組織實施農危改及五個“一票否”的篩查工作。
各鎮及涉農街道、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區黨委、政府的部署,進一步加強對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組織領導,按照職責分工抓好各項工作落實。要構建“黨委和政府統一領導、部門齊抓共管、鎮、街道、村級組織實施、群眾共同參與”的工作格局;加強資源整合,形成合力投入農村危房改造等工作。
(二)強化技術指導。要加強人員培訓,切實將技術標準、工作要求傳達至每一名工作人員,提高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結合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工作,因地制宜開展農村建筑工匠培訓,增強農村工匠遵規守法、按規劃按要求建房的自覺性。
(三)加強宣傳引導。加強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宣傳引導,提高群眾的知曉率和支持度。鼓勵村民投工投勞、就地取材開展建設,積極推廣以工代賑方式,吸納更多農村低收入群體就近就業。
(四)嚴肅工作紀律。各鎮及涉農街道、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農村危房改造資金使用過程監管,確保財政補助資金使用規范、安全、高效。要暢通違法違紀線索和問題舉報渠道,加強社會輿論監督,定期或不定期開展明察暗訪,杜絕吃拿卡要等違法違紀現象發生。要按照改造進度要求抓緊推動,及時報送進展情況,杜絕弄虛作假現象。
附件:柳南區農危改五個“一票否”查詢制度
政府信息公開選項:主動公開
柳州市柳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2023年11月30日印發
附件
柳南區農危改五個“一票否”查詢制度
為深入實施農村危房改造,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根據《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村危房改造工程工作規程(2017年修訂)的通知》(桂建發〔2018〕3號),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五個“一票否”內容
在農村危房改造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列入危房改造范圍,原則上采取“一票否決”。
(一)農戶家庭成員(指同一戶,下同)在城市、縣城、鎮區或鄉駐地購買有商品住房(含自建房)、商鋪、宅基地等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的。
(二)農戶家庭成員有經營公司或其他經濟實體(如飯店、賓館、超市、農家樂、工廠、藥店、診所等)的農戶(參加村民合作社除外)。
(三)農戶家庭成員現有價值5萬元以上,且能正常使用的拖拉機和收割機、面包車、轎車、越野車、卡車、重型貨車、船舶等之一的。
(四)農戶家庭成員有1人及以上是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正式職工(含離退休干部職工)的,或是大、中型民營企業任中層以上領導的。
(五)農戶全家外出務工三年以上,已基本無人回來居住的。
二、各鎮及涉農街道負責向相關業務部門發文、發函進行五個“一票否”的篩查工作,相關業務部門負責配合查詢相關信息,并給予書面回復,以便形成“一戶一檔”材料歸檔管理。
(一)自然資源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配合查詢上述第一條信息。
(二)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查詢上述第二條信息。
(三)柳南公安分局、交警支隊配合查詢上述第三條信息。
(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配合查詢上述第四條信息。
(五)鎮政府(街道辦)負責調查上述第五條信息。